海关行政审批事项缩减过半 24变11
2017-08-21 10:56:29 | 企税无忧
海关近年来积极推动依法行政,行政审批事项缩减过半。
据了解,十八大以来,海关行政审批事项由原来的24项缩减至11项,取消13项,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取消,完成了国务院对重点部门设定的清理目标。同时,大力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,实现海关全部行政审批事项“一个窗口”受理和网上办理。
作为国务院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7个试点单位之一,海关总署权责清单已经国务院审核通过并向社会公布,共包括6个领域的权责事项17项(含子项70项),同时公布了权力运行流程图和服务指南,有效接受社会监督。
针对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裁量权问题,海关对106项行政裁量权进行全面梳理,逐项列明裁量要点,明确规制措施230项,实现100%覆盖。针对查验、征税、处罚等20项重点行政裁量权,分类制定裁量基准,加强实体约束和程序控制。
海关总署副署长王令浚表示,海关作为国家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,将坚持依法行政,不断提高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的能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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